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44号) | ||
来源: 时 间:2021-10-20 | ||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订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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