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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洮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洮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332317
  通讯地址:洮南市团结东路660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    
  邮    编:137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洮南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向阳乡白音花昭屯1.2km 处现有厂区内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建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向阳乡白音花昭屯约1.2km 处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建成后危废暂存间仅暂存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最大储存量约3t。项目不贮存其他危险废物,不从事生产性活动。贮存点总

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费用 10万元占总投

资100%。 

(一)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仅暂存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贮存量较少,采用防渗密封袋分装,放置在密闭塑料桶内。本项目贮存过程中无氨气、硫化氢废气产生。

(二)项目暂存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雨雪天气时,危险废物不进行厂内运输,日常转运过程均带包装转运,如转运过程中危险废物撒漏地面,应立刻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不使用清水清洁地面。

(三)本项目建成后危废暂存间仅暂存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本项目不贮存其他危险废物,不从事生产性活动,本身无工艺固废产生,本项目无新增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针对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制度和标准要求落实贮运措施,杜绝二次污染。

(四)本次改造拟对贮存点现有窗户采用石膏板进行全封闭封堵,同时做好密封处理。本项目废活性炭采用防渗密封袋分装并放置在密闭塑料桶内暂存,袋口扎紧、桶 盖密闭,双层包装可有效阻隔废活性炭洒漏,避免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危废贮存点需远离火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专人进行管理,应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配备相关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洗眼器、 防护服、防毒面具等,同时设置灭火器等。应设置危险废物警告牌、危险废物告知牌、危险点警示牌。本项目涉及危险废物的储运,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I2025-2012)》的有关要求,在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中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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