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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坤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坤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332317
  通讯地址:洮南市团结东路660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    
  邮    编:137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坤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洮南市蛟流河乡昌盛村

 

白城市坤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位于吉林省洮南市蛟流河乡昌盛村。

厂区外东侧为耕地和林地,南侧有耕地和冷库单位,西侧为粮贸公司,北侧为耕地。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

西侧100m 处的昌盛村村委会。利用厂内现有车间、办公室等设施,新增 1 座预处理车间,新增撕碎机、振动筛、风选机、粉碎机、制粒机、冷却机等设备,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0万t。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0.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25%。

 

 

 

 

(一)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减小路面扬尘;物料运输车辆采用苫布加盖,避免颗粒状物料产生扬尘;尽量购用商品混凝土;物料堆场应采取加盖苫布、洒水降尘等措施;粉状物料堆存场所尽量远离居民方向;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及相关作业车辆禁止鸣笛;合理设置声屏障,尤其是面向居民一侧,尽量减小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预处理车间撕碎机、振动筛、风选机设备封闭处理,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使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组合技术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运营期生产车间内粉碎机、制粒机、冷却机分别封闭处理,设备进料和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工艺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同1台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内原料堆存过程中进行苫盖处理,设置防风抑尘网;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式车间内,加强废气收集效率;筛分工序产生的废土全部暂存于封闭式的预处理车间内;厂内道路及时清理,洒水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防渗旱厕储池容积为10m3可满足生活废水暂存20天,企业每半月外运一次。

(四)运营期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利用建筑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回收粉尘、筛分废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塑料、废金属分别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杜绝二次污染。

(六)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主要为防渗旱厕等区域,防渗层主要为防渗混凝土结构,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本项目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路面、车间以及办公室地面等。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本项目一般地面硬化面积为5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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