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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台14吨/小时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经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地面粮食装卸处进行围挡;玉米筛分封闭进行,在筛下挂单独布袋进行收集;在输送机输送过程中加罩密封,在设备连接处加密封垫或密封胶,烘干过程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烘干塔两侧排潮口处设置折流挡板,排潮口以下四周设置抑尘网罩,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使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利用现有职工,热风炉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因此无新增外排废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生物质灰渣和除尘器除尘灰、原粮杂质集中收集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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