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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省瑞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饲料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瑞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饲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332317
  通讯地址:洮南市团结东路660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    
  邮    编:137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瑞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饲料建设项目

洮南市黑水镇丰满村

 

吉林省瑞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建、 扩建,位于吉林省洮南市黑水镇丰满村。厂区外东侧为耕地,南侧为闲置厂区,西侧为道路隔路为耕地,北侧为闲置厂区。本

。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和库房,新增 1 台热风炉及配套饲料生产设

施;新增 1 座发酵车间;项目建成后年增产饲料 10 万吨。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饲料 11.5 万吨/a。项目总投1000.00 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5%。

 

 

 

 

(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内降尘。运输路线、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物料堆场加盖苫布、洒水降尘,尽量远离居民方向。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少道路扬尘。尽量购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施工车辆禁止鸣笛。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合理设置声屏障。施工场地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尽量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碱液喷淋装置设置 10m3沉淀池,循环水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循环使用。

(三)热风炉烟气、烘干粉尘由烘干机呼吸口经封闭管道接入旋风除尘器,再接入“碱液喷淋除臭+静电除尘”系统(TA001)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冷却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接入旋风除尘,再接入“碱液喷淋除臭+静电除尘”系统(TA001)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筒(DA001)排放;以上废气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SO2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发酵车间密闭,增加通风次数,发酵后的物料及时清运并烘干,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混料废气经呼吸口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使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废气、破碎废气经设备呼吸口密封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上废气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热风炉灰渣采用封闭结构的刮板式输送进行输送,出渣过程中加水调湿,灰渣库进行封闭,采取洒水降尘,燃料、灰渣采用袋装贮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四)噪声设备连接处进行基础减振,风机等设备安装隔声罩。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利用生产车间、库房进行建筑隔音。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和生产,运输车辆时减速慢行。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要求。

(五)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暂存于库房内,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灰渣外售用于制作有机肥。循环水沉淀物收集后自然晾干,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含油抹布和手套使用专用容器装存,废油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等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效黏土防渗层 Mb≥6.5m,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发酵室、实验室、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厂区路面、车间以及办公室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定期对防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规范化生产作业,避免机械碰撞导致防渗层发生破损。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状态下废液、废水应集中收集,并委托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围堰。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的场所应张贴安全标示。企业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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