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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大安市仓盛农场优质粮食仓储烘干能力升级改造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0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大安市仓盛农场优质粮食仓储烘干能力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5209522(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6-5209872
  通讯地址:大安市玉泉路恒源B座12号楼     
  邮    编:1313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安市仓盛农场优质粮食仓储烘干能力升级改造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

大安市仓盛种植家庭农场

长春市盛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的粮食烘干系统,包括:热风炉房、1台5t/h的生物质热风炉及配套布袋除尘器等设施、1台200t/d的烘干塔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新建一套粮食烘干系统,包括:热风炉房、1台10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50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其他建构筑物利用厂内现有。建成后年烘干玉米50000t。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1%。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废包装物和建筑垃圾,防治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烟(粉)尘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燃煤(油)炉窑二氧化硫二级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针对项目无组织粉尘,本项目晾晒场采用苫布覆盖;卸料工序加强管理,降低物料落差,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玉米转运、筛分工序加强管理,降低物料落差,采用封闭式输送提升设备、密封式滚筒筛,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烘干工序烘干塔设置防尘罩;炉渣储运工序建设封闭式工业固体废物库,使用封闭式出渣装置,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得随意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阻尼减震设施,利用热风炉房隔音等措施,确保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玉米杂质、玉米皮、防尘罩回收粉尘暂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库,一起外卖用作饲料;热风炉炉渣、除尘灰暂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暂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库,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生物质颗粒燃包装袋同生活垃圾一起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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