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白城杏花 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为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
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2台120MVA主变压器、两回220kV主变进线间隔、7回66kV出线、2组20Mvar户外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座80m3事故油池、1座附属用房,拆除原有2台站用变压器及其配套设备移位安装等,全部在开关站内部进行,不涉及新增占地。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生态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主变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距离衰减,使站区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期不新增蓄电池,变电站依托现有工程的蓄电池,待产生废蓄电池,委托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暂不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主变处设集油围堰并通过管道连接事故油池,确保了事故油能依靠自身重力流入新建80立方米事故油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