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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配套13.5万千瓦风电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配套13.5万千瓦风电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332317
  通讯地址:洮南市团结东路660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    
  邮    编:137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配套13.5万千瓦风电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境内,位于黑水镇繁荣村、五一村、安定 镇太平村、洮府街道办事处福胜村

 

 

吉林蛟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境内,位于黑水镇繁荣村、五一村、安定镇太平村、洮府街道办事处福胜村

项目总装机 135MW,安装 15 台单机容量 8.5MW 与 1 台单机容量 7.5MW 发电机组,配套安装 15 台容量为

9350KVA、1 台容量8250KVA 的箱式变压器,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 391408.11MWh,升 压站依托白城洮南市中深层地热供暖配套 160 兆瓦风电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新增 1

台容量150MVA 的主变,35kV 集电线路进线 6 回,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电网,配套

修建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集电线路为直埋电缆,敷设全83.4km,同时新建场内道路 22.8km。本项目总投资 61243.4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893.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46%。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集线电路采取“三分一回填”,优化发电机组位置,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时对植被进行恢复。 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捉鸟类、猎杀野生动物。夜间灯光容易吸引鸟类撞击,施工期应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

对外界的漏光量。对临时占用的农田表土单独剥离,剥离厚度为0.3m,表土堆放在施工场地的左侧,并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的全面整地进行,表土全部用于回填,恢复土地功能。施工结束后,分别对吊、拼装平台,临时生活办公设施,临时生产设施,风机堆场,电缆直埋占地,施工期临时道路,施工期道路临时错车平台,35kV 集电线路施工道路占地,35kV 集电线路施工机械占地,履带吊转场额外占压、耕植土堆放占地等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采用《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其中含油污水经移动式油处理设施处理后再进入沉淀池,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其中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械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第四阶段限值。应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篷布遮挡、设立围挡、控制车速等。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选取低噪设备、定期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控制车速、加强道路养护和加强施工管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施工营地,定期由施工单位运送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全部暂存于临时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油暂存在升压站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和升压站现有工程及本项目总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暂存在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不外排。设计防渗化粪池贮存量为 50m3,4-5 个月清掏一次。

(四)运营期选取低噪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减少噪声对检修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 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并规定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控制好检修时间,一般晚上10点到次日6点停止检修。针对突发性高噪声事件(如设备故障),制定应急降噪预案,确保快速处置。对储能电站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五)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规、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风电场每台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1个集油槽(3立方米),同时对箱变事故集油槽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安全照明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自动火灾报警设备。本项目投运前须确认依托升压站的事故油池、危废间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否则不得投产。依托的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废油首先排至主变油坑,再通过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企业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本工程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八)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用地)植被覆盖率和存活率。运营期可能存在主体工程(发电机组、箱变等)的维修,维修过程中,存在周边植被被占压等破坏,需对破坏后植被进行修复。开发过程永久占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敏感区环境。对金属发电机组表面涂刷低反射率涂料、减轻对野生动物的视觉刺激。运营期对风电场区进行绿化,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外来物种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在鸟类迁徙强度大的季节,如发现出现高密度、飞行高度较低的迁徙群体,或遇大雾或强逆风气象条件,应停止运行风机,以减少鸟的撞机伤亡。避免风电场内的人为活动吸引啮齿动物,通过控制鸟类食物来源减少鸟类撞击风机的概率。应在风机、升压站设置警示涂装,在风机上加设间歇性绿光或紫外灯光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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