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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
来源: 时 间:2025-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22200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7222004
  通讯地址:白城市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镇赉县灌区农田供水工程保障项目(新建部分)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四方坨子灌区境内

镇赉县汇农灌溉有限公司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骨干输配水工程(本工程共涉及衬砌改造支渠(斗渠)共计 13 条,衬砌总长 12.822千米) 、骨干排水工程(排水沟道清淤疏浚1条,长度1.5千米)、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 (共涉及渠系建筑物 261 座,其中新建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8 座、分水闸 46 座、渠下涵 12 座、钢管带闸阀分水口151 处,拆除重建进水闸 2 座、路下涵 29 座排水涵洞 10 处。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噪声源主要为河闸机械噪声影响。闸坝机械运行时间较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区标准要求。同时,工程建成后,设立明显标志,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止污水排入渠道和在渠道内倾倒垃圾;加强渠道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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