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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智业彼岸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文创标识产品加工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智业彼岸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文创标识产品加工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智业彼岸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文创标识产品加工项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白城市智业彼岸标识制作有限公司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双创中心,本项目东侧为双创中心东厂界,项目南侧和西侧均为双创中心闲置厂房,项目北侧为双创北厂界,厂界外为丽江路,隔路为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利用双创中心现有2座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7000m²,新增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雕刻机、焊机,以及喷漆、喷塑和烤漆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标牌1000套、景观工艺品500套、围栏2000m、货架1000m,托盘2000套。全部产品中,合计总喷漆面积2400m²,总喷塑面积318000m²。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线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需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焊接烟尘利用烟尘净化器处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间燃气炉烟气和烤漆室废气使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采用滤筒式塑粉回收装置进行塑粉回收,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调漆、喷枪清洗、背胶等工艺废气利用喷漆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采用封闭式生产车间,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厂界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内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过程中设备及原材料运输安排在合理的时间与范围,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营运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暂存,交环卫部门处理;回收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废包装物、焊渣等分别收集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清洗液、废除尘粘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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