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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扩建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扩建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

长春市盛德环保服务有限

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白城工业园区淮河路500号白城市兴天康肉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房内。厂区东侧为白城正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白城永固连杆总成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绿化带,西侧为白城永固连杆总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北侧隔淮河路为吉林中正医药包装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现有的1台2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拆除,并替换为1台4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入市政管网,经三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湖。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设备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三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湖。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无新增建构筑物,只涉及设备安装,无粉尘产生运营期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灰渣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经处理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无组织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控制车速等措施进行控制。运营期采取减震、隔声、设置独立操作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内现有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设备等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运营期间产生的锅炉炉渣、除尘灰暂存在灰渣房,定期用作肥料;废布袋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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