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 ||||||||||||||
来源: 时 间:2024-12-2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升压站工程》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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