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昌盛农机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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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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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昌盛农机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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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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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租用现成建筑物,建设1个拆解车间、2个仓库、1个废机油收储车间以及1个办公楼、1座报废农机停车场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0114.9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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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浓度较低,不含有毒有害及重金属污染物,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可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农机车拆解过程中切割、压块打包环节产生的粉尘,拆解预处理及废机储存储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剪切设备、压块和切割设备等产噪设备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在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如:加减振垫)以及对于辅助性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可使设备降噪20-25dB(A)左右;再经距离衰减后,可减轻项目运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贮存场所主要为仓库,储存内容主要为废轮胎、废钢铁、废金属、毁形总成、废玻璃、零部件、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地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同时配合地方要求进行集中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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