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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油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园审字〔2023〕1号)
来源: 时 间:2023-01-16

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希环环境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油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专家审查意见收悉。该《报告表》基本符合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依据之一。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长江街1688号。项目计划在现有米糠油生产加工车间内预留空地增加设备,将原料处理能力由9万吨/年提升至17万吨/年。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及其专家审查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同意实施该项目。

  三、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贮存场地地面须全部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批。

  六、此批复由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执行。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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