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宏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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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工业园区渤海街2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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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宏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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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博世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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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占地面积 12000 平方米,利用现有厂区和厂房建设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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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本项目产生得非甲烷总烃,采用负压吸油装置;在预处理拆解工位设置集气系统,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排饭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要加强管理、妥善处置、合理利用。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分类储存,外售至相关回收利用单位。部分碎玻璃、碎塑料、引爆的安全气囊等不可利用物品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液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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