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拟审批公示)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
来源: 时 间:2021-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30636  

  传    真:0436-3330636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淮河1299 号

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鑫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299 万元。进行异地扩建,在原规模的基础上新增拆解报废新能源汽车10000辆/a,原厂址所有设备全部搬到新厂

址。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承泄区,对区域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其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产生的动植物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若需要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在室外,应采用雨棚、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地喷洒水,以保持湿润,减少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措施。运输车辆在运载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防护措施。施工中尽可能采取集中性、大规模的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气力输送管道等施工器具和方式,在混凝土浇注时,采取商品混凝土搅拌车直接送至施工现场。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声源噪声、限制声传播和阻断声接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治,对办公生活区、居民区采取防护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回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对建筑材料废弃物可作为场地平整填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处理。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2208000025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73号
联系电话:0436-3322828 传真:0436—3322828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