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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铁路物流基地改建工程项目
来源: 时 间:2021-0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城铁路物流基地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0436-3294603(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公园东大路14号(政务大厅)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铁路物流基地改建工程项目

白城北站、白城站南部原机务段三角线位置及白城工业园区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城北站货场建设尽端式货物线1条、线路直线段长492米,新建平房仓7座,占地面积4.556万平方米,仓容24.67万吨;白城站快运基地新建综合楼、门卫房、货物仓库、雨棚、货物站台面等;在既有白城工业园区物流基地货场北侧新建沈铁物流白城分公司粮食仓储基地和铁路专用线,占地82.6亩,布置1#、2#、3#、4#平房仓,总面积为19746平方米。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须集中收集,经市政管网统一排放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原料输送、装卸过程中选用密闭性良好的移动式输送机,在设备、管道的连接处加密封垫,防止粉尘外溢,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确保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后经高出屋顶1米的专用排烟通道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控制噪声设备源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和4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原粮中的杂质和职工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并送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设置各项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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