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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西部客运换乘中心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0-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西部客运换乘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

  传    真:0436-3322828

  通讯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西部客运换乘中心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

白城市运输管理处

长春尚宏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白城市西部客运换乘中心建设项目按二级汽车客运站进行设计,规划用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和建筑两部分,场地主要为站前广场、站内停车场、发车位(发车位和到达车位)、送站车停车场和场区道路;建筑主要为站房楼、生产、生活辅助用房(餐厅、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柴油发电机房、仓库)等。

 

 

 

 

一、按《报告表》的建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车辆及设备定期检查及保养,厂区进行绿化,地面洒水抑尘,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烟净化器净化处理,须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确保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中的间接排放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零部件、废轮胎妥善收集后外售;废机油瓶、沉渣、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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