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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项目
来源: 时 间:2019-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

  传    真:0436-3322828

  通讯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项目

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汇处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境内,采用变形苜蓿叶式互通立交方案,位于白城市南部G302G231、平齐铁路交叉口处。主线为已建G302珲阿公路(桩号MK999+400-MK1002+000,全长2.600km),被交叉道为国道G231嫩双公路(桩号NK101+600-NK104+300,改建里程2.700km) 。推荐方案共设置了8条匝道、1条联络道。建设投资为37862.1115万元,公里造价为14562.3506万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的要求,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循环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利用城区内现有公共卫生设施收集处置或排入临时防渗储池内,就近清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加强临近洮北总干渠路段施工材料的运输及堆放的管理,并远离水体;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降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造成水质污染。运营期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保证雨水顺畅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降低扬尘措施,尤其是要对施工场所须采取洒水、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设置施工围挡、物料运输车辆及堆放场所应加盖篷布等,防止和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路面铺装施工过程中,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场,不得使用敞开式沥青加热设备,最大限度减少沥青烟的无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各项有针对性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周围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须统一收集后就近运往当地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或及时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及防沙治沙措施,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防沙治沙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和取土场按要求进行生态植被恢复和绿化工作,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六)项目建设要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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