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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齐氏正骨医院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18-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齐氏正骨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 

  传    真:0436-3322828 

通讯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8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齐氏正骨医院建设项目

白城市光明南街82号楼484

白城市齐氏正骨医院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310m2,建筑面积626.02m2,分一部及二部,设有理疗、按摩、病人休息等床位共40张。医院科室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针灸科、按摩科、理疗科和康复科,日接待门诊人数30人。

(一)按《报告表》的建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医院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独立的排水管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按《报告表》的建议,独立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房间,并采取封闭设置。污水处理站废气须进行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后排放,排气筒应高于建筑物楼顶3米。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该《报告表》的建议,妥善贮存与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全部送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每天由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收集后,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压滤、氯化灭菌处理后及时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废活性炭定期交与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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