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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淘用于农肥,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并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和废弃包装物可回收外卖,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场。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220kV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100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储能电站,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营运期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储能电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旧磷酸铁锂电芯、飞轮储能舱退役构件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对于储能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和废冷却液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并做好暂存保管工作,定期送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须集中收集至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得随意外排。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噪声、电磁环境监测点,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油池,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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