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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发电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城发电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 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经开区分局)    
  通讯地址:白城市开发大厦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发电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吉林白城市电厂路2066号白城发电公司院内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

主要工程内容有:本项目依托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厂区内部现有的部分建筑屋面、车位、道路、配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分散式风力发电,并在厂区外自有产权的行车道两侧安装风光互补路灯及智慧路灯系统及配套的智能管控系统,发电用于厂内自用。

利用现有建筑屋顶及车棚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选用规格2094×1038×35mm高效单晶440组件,共计2225块,容量979kW。在厂区西侧仓储区空地、西南侧及西北侧绿化带内共安装10套50kW风力发电机组

一、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做到自觉保护自然资源,不乱砍滥伐和破坏植被;风电机组服务期满后恢复厂内原有绿化。

    二、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环境管理管理部门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发现异常鸟撞事件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

2、对风机叶片和轮毂设置警示色或驱鸟装置。

3、为了减小对夜行性鸟类的吸引,不扰乱夜间迁徙鸟类的迁徙活动,风电机机身上不宜设光源。

三、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清洗废水经厂内雨排及建筑雨排管道收集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系统,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h,剩余处理能力为15.25m2M,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84m|次,每次清洗时长约一小时,故清;先废(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可行。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50m2M,剩余处理能力为21.9m2M,青洗废水产生量为1.784m21次,每次清洗时长约一小时,故清洗废水依托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可行。

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无需新增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五、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运转,为保证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由于其体积较大,数量较多,控制其噪声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产生。本项目风力发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采用减速叶片,箱变也选用的低噪声设备,已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降低风电场的运行噪声。

2加强风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经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经咨询企业,项目运行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胶体电池(危废代码:HW31900-052-31),产生量为0.021/5a,废胶体电池暂存至厂内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厂内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计贮存能力为20t,经咨询企业,能够容纳本项目危废贮存需求。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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