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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洮南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来源: 时 间:2026-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洮南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332317
  通讯地址:洮南市团结东路660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    
  邮    编:137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洮南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吉林省洮南市向阳街道朝阳村

洮南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为扩建,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向阳街道朝阳村洮南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西侧为洮南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隔乡路为洮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为盐碱草地,东、北侧均为耕地。距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方向800m处的楼楼屯。项目主要依托厂区现有厂房、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通过调整工作时间提升炉渣处理规模,本次增加炉渣处理规模63360t/a,年产粗砂、细砂共计50565t。项目建成后全厂炉渣处理规模为90000t/a,粗砂及细砂产量为72000t/a。项目总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一)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时使用苫布遮盖,减少运输扬尘。炉渣堆场为半敞开式围挡结构,场内进行洒水降尘,停产期间应关闭大门。装卸、上料、分选时,应采取洒水降尘。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流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流入清水池,清水由水泵抽取后回用于破碎工序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返回破碎工序回用。

(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独立减振基础。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建设,墙体、门窗应选用隔声材质。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因故障、磨损产生异常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四)焚烧不完全垃圾收集后返回垃圾焚烧厂焚烧;分选出来的各类废金属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较大的石块收集后外售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五)加强控制及处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加强对防渗工程如沉淀池池体、导流沟的检修维护,若发现防渗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配备应急沙袋、防渗膜、抽水泵等应急物资,若发生少量泄漏,立即用应急物资围堵,将废水抽至沉淀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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