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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线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运营期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湖。软化水直接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湖; 锅炉废水用于灰渣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分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的粉尘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冷凝回收+活性炭吸收+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风机出口要加消声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运送处理;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收集的粉尘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卖至营养土加工企业。稻壳、锅炉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卖再利用;碎米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围堰及事故池;储罐区及生产车间应采取防渗措施;火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应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在仓库的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厂区设置合理的防泄漏措施,以防火灾发生时消防废水流入周边地表水体;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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