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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城市富达棒材自带负荷配置新能源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13号)
来源: 时 间:2026-01-20

洮南市华洲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恒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城市富达棒材自带负荷配置新能源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二龙乡仁义村、兴义村境内。项目风电场建设容量为150MW,拟安装单机容量7.5MW的风机3台、8.5MW的风机15台,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站内配套建设一套储能系统,具体规模为22.5MW/45MWh。项目总投资67333.04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1%。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减少占地。施工道路选择利用场地内现有道路,不得乱压乱占。施工前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对剥离土方苫盖、拦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和生态恢复。场内永久道路路面应进行混凝土硬化,两侧进行绿化。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植被。风机叶片应采用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戒色,或在风机塔架上设置“恐怖眼”进行驱鸟,防止鸟类碰撞。开挖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砂石料需加盖防风挡雨布。装卸、运输易洒落物料应进行苫盖,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控制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减少道路扬尘,对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抑尘。尽量使用清洁柴油,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固定的施工机械安装减振装置。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强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距村屯较远处。施工车辆运输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经过村庄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回收部分暂存于施工营地,定期运送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网进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由罐车运至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场区和布置风力发电机组,利用建筑物隔声作用。优先选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低噪声偏航刹车片等组件和设备,可采取风机声源消音降噪处理、设置气动减振装置、提高启动和偏航转桨风速控制、夜间降低风机负荷等措施降低噪声。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受损路面及时修复,避免因道路破损产生噪声。风电场附近敏感点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巡线检修产生的废弃设备、耗材、管材、边角料集中收集至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不暂存,直接由供应商回收。废弃风机叶片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在风电场内储存。餐厨垃圾及隔油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升压站维修废油、风机齿轮箱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不在厂区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主变及箱式变压器废油进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等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主变和箱式变压器设备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升压站主变地面铺设鹅卵石。升压站应设置集油围堰和事故油池,两者间用管道相连,确保事故油能依靠自身重力流入事故油池。风机塔筒下应布置灭火器,升压站应安装防雷保护装置。定期对储能电池进行检查,发生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企业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主变器布置在站区中部,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的前提下集中布置设备,尽量远离围墙。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紧密连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工程设计时应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危险位置设置警告、防护标识。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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