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智慧灌溉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5〕168号) | ||
| 来源: 时 间:2025-12-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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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源农业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的《智慧灌溉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北侧,厂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3°6′53.018″,北纬44°49′37.075″。项 目西侧、北侧为空地,厂房东侧35m处为厂区内办公楼,南侧为风电大路,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拟生产卷帘式喷灌机3000台,租用水发达驰电气(吉林)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喷漆房、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于厂房内,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建筑内的排水管线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霍林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喷涂废气(喷漆间废气+晾干室废气)经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收集效率不低于85%,处理效率不低于98%;切割粉尘经自然重力沉降,定期清扫车间内地面,墙壁阻隔处理。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漆雾及自然晾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将设备置于减震台上;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要及时更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纤维过滤棉统一收集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漆桶厂家回收周转使用;焊接废料焊接粉尘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的厂房内生产区域地面已做好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地面采用2mm 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2cm/s的高密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间、车间防渗需求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标准的要求。应加强管理,规范作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将固态废物与液态废物分别存放,并设置泄露液体收集沟槽、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配备应急防护装置。
(六)严格落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措。生产装置采用先进合理、安全可靠的工艺流程,加强日常工作和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厂区内电气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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