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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智慧灌溉综合服务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1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智慧灌溉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智慧灌溉综合服务项目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北侧

 

 

 

吉林华源农业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生产卷帘式喷灌机3000台,租用水发达驰电气(吉林)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喷漆房、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于厂房内,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喷涂废气(喷漆间废气+晾干室废气)经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收集效率不低于85%,处理效率不低于98%;切割粉尘经自然重力沉降,定期清扫车间内地面,墙壁阻隔处理。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漆雾及自然晾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建筑内的排水管线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至霍林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将设备置于减震台上;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要及时更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纤维过滤棉统一收集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漆桶厂家回收周转使用;焊接废料焊接粉尘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内生产区域地面已做好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和车间防渗需求应加强管理,规范作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将固态废物与液态废物分别存放,并设置泄露液体收集沟槽,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应急防护装置。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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