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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喷涂废气(喷漆间废气+晾干室废气)经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收集效率不低于85%,处理效率不低于98%;切割粉尘经自然重力沉降,定期清扫车间内地面,墙壁阻隔处理。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漆雾及自然晾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建筑内的排水管线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至霍林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将设备置于减震台上;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要及时更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纤维过滤棉统一收集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漆桶厂家回收周转使用;焊接废料焊接粉尘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内生产区域地面已做好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和车间防渗需求。应加强管理,规范作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将固态废物与液态废物分别存放,并设置泄露液体收集沟槽,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应急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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