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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梅花氨基酸配套项目--硫磺库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梅花氨基酸配套项目--硫磺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梅花氨基酸配套项目--硫磺库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珠江路南,云海街西,在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为云海街,隔云海街为耕地,西侧为紧邻铁路,南侧为耕地,北侧为珠江路。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硫磺库,占地面积214.63m²。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上清液部分回用,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弃物,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无废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需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等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运营期间,无废气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采用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作业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控制车速等措施进行控制。营运期车辆噪声具有间歇性和短暂性的特点,采取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停车怠速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临时堆存。在营运期间产生废包装袋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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