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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世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0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世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世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白城世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白城市工业园区,租赁白城市集森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为绿地,南侧隔洮儿河路50m为白城供电公司,西侧为帝豪门窗厂,北侧为嫩江路。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异地迁建项目,占地面积3120.35m²,建筑面积2910m²,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及办公用房。生产规模为年产线束扎带23t/a、注塑件100t/a、治具配件2.7t/a、硅胶配件20.6t/a、波纹管20t/a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线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运营期蒸煮废水、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线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需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在建筑内进行;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等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运营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随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78%),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控制措施主要包括:经处理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采用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作业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控制车速等措施进行控制。营运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产噪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在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理;下脚料、不合格品及废包装物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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