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拟审批公示)北京阿姆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5-0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北京阿姆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京阿姆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年产1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北京阿姆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吉林省聚思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东北部,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北海街188号,用地为工业用地。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现有厂区,建设有机肥生产项目,年生产有机肥10000t/a。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湖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在现有的建筑物内进行,以避免产生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投料、筛分、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同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并利用现有建筑进行隔音降噪处理,以防止产生噪声污染;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如生活垃圾、废弃布袋、沉降粉尘、不合格品、废弃包装袋和除尘器回收粉尘等,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进行储存和处置。其中,沉降粉尘和除尘器回收粉尘销售给农户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包装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2208000025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73号
联系电话:0436-3322828 传真:0436—3322828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