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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变更)
来源: 时 间:2025-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变更)》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变更)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东北部,位于吉林白城工业园区机加与建材园区,用地为机加与建材用地。东距双嫩高速约300m,南距丽江路约400m。两风机位呈西北东南向布置,风机间距离约450m。建设内容及规模:风电场新建12.8MW13.8MW风力发电机组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体废物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过程,含有泥浆或砂石,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沉淀物与垃圾一同处理。生活废水通过临时环保厕所处理,定期清理,确保施工期间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需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过程中设备及原材料运输安排在合理的时间与范围,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营运期风机采购时应注意风机的选型,优先选用隔音防振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风机基础余土等。生活垃圾定期填埋,余土用于平整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营运期无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维修废油、含油抹布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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