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白城市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 时 间:2025-01-20

  一、地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白城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优良天数为34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5.9%扣除沙尘影响);轻度污染天数为11天,占比3.0%;中度污染天数为2天,占比0.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4天沙尘天气2天),占比1.1%。细颗粒物(PM2.5)(扣除沙尘影响)平均浓度为2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扣除沙尘影响)平均浓度为41μg/m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5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O3-8h)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4μg/m3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4年,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均为地下水水源,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经监测,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水源地的水质类别分别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优和良好。

  三、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2024年,洮儿河镇西大桥断面、洮儿河西河夹信子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嫩江知青场断面月亮湖泡上、向海水库(二)水质类别为Ⅲ类霍林河同发牧场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大安灌区入口水质类别为Ⅴ类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2208000025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73号
联系电话:0436-3322828 传真:0436—3322828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