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拟审批公示)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稻壳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4-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稻壳加工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稻壳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工业园区长江街1688号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内东南侧,厂区外紧邻长江街,隔街为华锐风电科技(吉林)有限公司;西侧隔渤海街为空地;南侧为厂区边界,厂区外紧邻珠江路,隔路为园区标准厂房;北侧临园区排水沟,隔丽江路为空地。制粒车间东侧为动力车间,南侧为灰库,西侧为筒仓,北侧为筒仓和废品库。本项目新建2条稻壳制粒生产线和1条稻壳压块生产线,稻壳加工车间占地面积为959.4m2,总投资512万元,年生产60000t生物质稻壳颗粒,15000t稻壳压块。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需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间压块和制粒粉尘集中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按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在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过程中设备及原材料运输安排在合理的时间与范围,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营运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坐垫,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其他施工垃圾须集中收集及处置,严禁随意丢弃。营运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2208000025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73号
联系电话:0436-3322828 传真:0436—3322828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