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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概茂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4-0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概茂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传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概茂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工业园区

概茂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白城市吉林白城工业园区辽河路淮海街交汇处(辽河路1166号),项目东侧为闲置厂区,南侧为白城市百强锅炉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淮海街,隔淮海街西侧为一停产粮食烘干企业(东佳谷物,已停产多年),北侧为辽河路,隔路北侧为闲置厂区。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5000㎡,租用现有办公楼,租用面积400㎡,厂房内新增投料、造粒、筛分、包装等设备。建设规模年产有机肥5万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全厂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由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待白城市工业园区污水厂建成投运后,依托工业园区污水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在投料机、造粒机、筛分机、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投影面积不小于产尘设备敞开口),投料粉尘、造粒粉尘及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使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采用较为合理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工艺粉尘和臭气浓度,无其他有毒有害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设备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布袋,废包装袋及除尘器回收粉尘等。本项目设备和车辆均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维修和养护,设备和车辆维修养护产生的废机油由受委托单位处理,不在本单位厂内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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