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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扩能项目
来源: 时 间:2024-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208081              0436-3294603(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6-3561027
  通讯地址:洮北区青年北大街23-6-9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扩能项目

 白城市工业园区珠海街3888号

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工业园区珠海路3888号,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建设场地东侧隔珠海路为白城市雨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为白城市乐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西侧隔立交桥为中国国电,北侧隔辽河东路为白城华盛蜂业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工程上取消了梁的制作,并新增螺栓喷砂工艺,在其他生产工艺不变的基础上,将现有生产1.5MW(叶片长度:37.5m和40.3m)叶片120套,2.8MW(叶片长度:73.2m)叶片120套,3MW(叶片长度:76.5m)叶片200套,共440套(折合重量共计6344.28t)的大型复合材料风电叶片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生产37.5~122m长叶片共计25000t;危废贮存库新增VOCs净化设施一套。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和运营期间,施工人员与现有职工生活污水需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需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打磨粉尘,经高负压除尘系统处理后,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3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铺层、喷胶、灌注、合模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辊涂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后,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过程中设备及原材料运输安排在合理的时间与范围,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营运期对新增喷砂机等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墙壁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并加强站区周围绿化,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其他施工垃圾须集中收集及处置,严禁随意丢弃。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贮存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贮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转运和处理处置,应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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