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整改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来源: 时 间:2023-12-27 |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督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第二轮省级督察共受理并向白城市转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二十批271件,与历次中央、省级督察信访案件重复92件。其中,通榆县重复案件最多,占全部重复案件的69.57%。本次督察受理271件案件涉及各类问题314个,经梳理统计,生态破坏类问题较为突出,共138个,占全部问题的43.9%”问题。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督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第二轮省级督察共受理并向白城市转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二十批271件,与历次中央、省级督察信访案件重复92件。其中,通榆县重复案件最多,占全部重复案件的69.57%。本次督察受理271件案件涉及各类问题314个,经梳理统计,生态破坏类问题较为突出,共138个,占全部问题的43.9%。
二、整改目标
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整体提高,人民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市整改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后续办理工作的函》(吉督改办函〔2021〕12号)有关要求,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案件整改到位。
(二)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的通知》。
(三)2023年6月底前,市整改办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历次中央、中央“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信访案件,发现并督促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2023年12月底前,依据核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
四、整改效果
1.每月调度一次历次信访案件最新整改进展情况,形成月报报送至省督察办。
2.综合运用预警督办、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存在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信访案件及时跟进,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案件整改质量。2023年共下发督办函3份。
3.市整改办于4月20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的通知》。核查时间为2023年4月下旬至6月底,重点核查历次中央、中央“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信访案件,发现并督促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5月-6月市整改办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核查工作。
4.对核查的问题制定了《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重点案件清单》,督促各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丁海军 联系电话:0436—336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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