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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油田公司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来源: 时 间:2023-07-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油田公司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26161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0436-3294603(行政审批办公室) 
    真:0436-3326161
  通讯地址:白城市公园东大路14号(政务大厅)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白城市大安市及镇赉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安市和镇赉县境内,本项目对红岗采油厂、英台采油厂内42口单井罐进行治理,共计建设集输管线16.73km代替单井罐集输方式,其中建设DN40/DN50集输管线3.92km,建设DN50集输管线4.25km,建设DN65集输管线8.56km,建设的集输管线和现有区域内集输系统有效衔接。总投资约为1210.65万元。

1、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附近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5329-2012)中控制指标后,回注地下;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当做农肥。

2、施工期低噪声设备,减少鸣笛,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运营期各井场、站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3、油泥及含油废物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定向钻产生的废弃泥浆排入废浆暂存罐,由罐车运至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安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理。

4、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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