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白城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 间:2023-06-2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督察发现,一些地区对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仍在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一些地区对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仍在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二、整改目标
  严格“两高”产业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整改措施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审批、核准低水平扩能项目。
  四、整改效果
  1.我市已成立了“两高”产业转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和分工。
  2.白城市发改委对“两高”项目开展排查,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形成《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上报省发改委。
  3.白城市发改委印发《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审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未违规审批不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两高”项目。未审批、核准“两高”低水平扩能项目。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7月7日,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董伟明 联系电话:0436—3226145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2208000025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73号
联系电话:0436-3322828 传真:0436—3322828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