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
白城吉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
规划建设风电6.6MW,光伏4.0MWp。设置1台电解水制氢设备,单台制氢设备出力为1000Nm3/h及1台PEM电解水制氢设备,单台制氢设备出力为200Nm3/h,上网容量5MW,拟余电通过计量后,以10KV线路送入园区电网。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全部回用于施工作业,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依托工业园区已建的卫生设施,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白城三达水务有限公司(白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脱氧剂、废分子筛、废光伏板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如废氢氧化钾包装瓶、废变压器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修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