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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 间:2022-08-2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保护自觉性,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差距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战略位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市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党委、政府重点学习内容,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领会、全面理解。
  (三)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加强对《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学习,明确掌握本地、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职责规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担负起本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形成“政府全面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发挥统筹、组织、调度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
  (五)严格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和《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出现失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实行“一票否决”。
  四、整改效果
  1.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研究机制举措,加强工作调度,会商难点问题,推动任务落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2.2021年9月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5次,审议黑土地实施方案、听取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汇报、传达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有生态强市内容)、审议田长制工作方案、审议《白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实施方案》。
  3.2021年9月以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3次,分别研究生态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审议《白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实施方案》。召开政府专题会议1次,研究东湖水质提升工作。
  4.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必修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市委组织部已按年度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并下发至市党校,由党校具体安排学习课程。市委宣传部已按年度制定白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5.重点打造生态环境责任体系,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学习,逐级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在市委第十三次常委会、市政府2022年第4次常委会议上,讨论审议《白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实施方案》时强调,全市上下要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落实上从严从细,在责任上压紧压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切实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手抓、两不误”。
  6.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白城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1年10月14日市环委会召开全市秸秆全域禁烧工作会议,传达《白城市秸秆全域禁烧实施方案》。2021年11月19日召开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强调深入推进二轮国督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进任务落实。
  7.严格执行《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保护工作出现失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实行“一票否决”。2021年12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2021)第28号〕),并于2022年1月,对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8月31日,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马玉琦 联系电话:0436—336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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