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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公开情况一览表(9-19批 )
来源: 时 间:2021-07-29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9 25 步行街燕莎商场楼下一家商店名叫全场20元的店,早上八点至晚上八点用高音喇叭宣传,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洮北区 噪声污染     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位于步行街燕莎商城楼下的“全场20元”店经营期间使用高音喇叭宣传。
举报情况属实。
   城管执法大队要求商家在经营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并暂扣高音喇叭。2021年6月17日消除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城管执法大队将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消除一切噪音扰民现象。
10 26 (来信)洮南市向阳乡金光村程某举报洮南市政府主要领导和自然资源局鲁某某、佟某某等人利用各种名义破坏、侵占 草原行为。
一是假借“国土二调成果数据”,将洮南市大面积草原划归成盐碱地、耕地、未利用地作为占补指标,开发风电、光伏项目,破坏生态。
二是将举报人承包的280公顷草原,纳入省级占补平衡项目,开垦成稻田和修建垂钓园,破坏草原。
                         


  洮南市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6月18日,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洮南市林草局分别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经查阅相关资料,洮南市仅于2018年9月19日,经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立项的省级占补平衡项目,即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青松村、金光村、蛟流河乡光荣村的未利用地块(盐碱地)占补平衡项目。目前,洮南市域内开发的风电及光伏项目均属于招商引资,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等,不属于未利用地等占补平衡项目,未发现破坏草原植被等生态环境开发利用此类项目。
    该涉案地块为179.84公顷(非280公顷),现经营权归石某所有(非程某),利用状态为水田,未发现修建垂钓园等现象;依据洮南市国土“二调”图像显示,该涉案地块地类性质为其他草地(未利用地,非草地)。于2018年9月19日,经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立项,将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青松村、金光村、蛟流河乡光荣村的未利用地块(盐碱地)纳入省级占补平衡项目,其中包含该涉案地块(金光村,面积:179.84公顷),该项目符合《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洮南市土地平整规划》以及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以开发利用为农用地。
    因此,信访人反映鲁某等人破坏、侵占草原等行为情况不属实;假借“国土二调成果数据,将洮南市大面积草原划归成盐碱地、耕地、未利用地作为占补指标,开发风电、光伏项目破坏生态情况不属实;毁草和修建垂钓园情况不属实;种植水稻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1 27 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三社附近有一个大院,院内疑似焚烧稻草,稻草灰刮的到处都是,影响村民生活。 经开区 扬尘污染       经核实,该大院为交通村出租青驰草业有限公司,在对稻草打包作业时产生粉尘,并非焚烧稻草产生     西郊街道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青驰草业有限公司对产生粉尘问题进行整改,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打包活动。
11 28 橡树湾附近,炉边烧烤串坊,晚上营业时不开油烟净化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洮北区 餐饮业污染     经城管洮北执法大队现场核查,位于橡树湾附近的炉边烧烤串坊在经营期间会产生少量气味。举报情况属实。城管洮北执法大队要求商家:
   1、经营期间必须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2、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城管洮北执法大队将该商家增加检查次数,形成常态化管理。
11 29 位于青山第一个高速路口附近大平钓场,私建钓鱼厂并盖房子,钓鱼时投放化学饵料,举报人怀疑会影响地下水,导致附近居民无法饮用。 洮北区 水污染     经东风乡政府、洮北区卫生和健康局、环保洮北分局现场核查。
   1、该钓鱼场位于东风乡青山村,是孟某代村里管护并转让给现任钓鱼场经营者,并未签订承包,属于私建鱼塘。
   2、该钓鱼场经营者表示,从未使用过化学饵料。
   3、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区域地下水合格。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6月28日东风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决定让经营者关闭鱼塘。该鱼塘现已关闭。
11 30 洮北区东风乡大金山村四社南侧,有一住户私自养猪十多头,气味极大。污水臭水肆意排放,距离本村水源地很近,村民担心饮用水被污染。 洮北区 禽畜养殖     经东风乡政府、洮北区畜牧局、环保洮北分局、洮北区卫生和健康局现场核查:
   1、该养殖场养殖母猪3头,生猪19头。场地内未见污水臭水排放现象。
   2、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居民区内无气味。
   3、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区域地下水合格,不存在饮用水污染现象。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东风乡政府、洮北区畜牧局要求该养殖户:
    1、对养殖产生的粪便日产日销,还田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使用空气清新药物对猪舍进行消毒,净化养殖环境,保持养殖场环境。
    3、不要盲目扩大经营。
    4、按照乡镇总体规划、村规村约、乡村振兴等要求建设养殖场。
15日内将生猪全部出栏。
11 31 镇赉县中国粮库后院 冠昌水洗厂,该厂没有污水车,排污不合格。该厂全天使用天然气锅炉,污染大气,并且没有环评手续。(已向镇赉县环保局反映过,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镇赉县  水污染   大气污染     经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调查核实,该厂洗衣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并进入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情况属实。现使用的0.9蒸吨燃气锅炉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不属实     经委托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废水检测,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的排放要求。
11 32 洮北区北市小区附近胡记烧烤店,营业时排放油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洮北区 餐饮业污染     经城管洮北执法大队现场核查,位于北市小区附近的胡记烧烤在经营期间会产生少量气味。举报情况属实。城管洮北执法大队要求商家:
   1、经营期间必须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2、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城管洮北执法大队将该商家增加检查次数,形成常态化管理。
12 33 前于家(三水厂东边)国庆养殖场北边 一个二层楼私自喷漆,气味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开区  大气污染     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户人家院内存在对铁管、铁栅栏喷漆行为,为个人临时加工行为。 是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已告知当事人停止喷漆行为,目前,该户人家已经停止在院内喷漆。
13 34 大安市西大洼乡(查干湖北侧)湿地被大量放牧,植被和芦苇被严重破坏。 大安市 生态破坏     经大安市林草局和四棵树乡政府调查,在西大洼乡(查干湖北侧)有放牧行为,已现场将其驱散并对放牧人进行教育湿地禁止放牧。反映情况属实。 是      大安市林草局已下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2021年禁牧工作》的通知,四棵树乡政府组织禁牧巡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养殖户进行登记造册。实施网格管理,包户到人。同时进行宣传,对野外放牧行为进行劝阻,改变放养行为,实行禁牧舍饲管理。
13 35 洮南市大通乡境内,白城砂石利用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在新立发电厂、草原和耕地挖砂石用于盈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洮南市 生态破坏     经核实,举报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6月23日,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大通乡人民政府、蛟流河乡人民政府分别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2020年,白城市砂石利用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共申请4个建筑用砂矿开采项目,同年获得采矿许可证,分别位于洮南市大通乡德信村和四海村(非新立发电厂附近及所在村屯)1个、蛟流河乡光荣村3个,其中大通乡砂石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其余3个均在有效期内,现均处于停采状态。依据国土“二调”图像显示,该公司负责承建的4个建筑用砂矿开采项目的地块地类性质均为未利用地(非草地、农用地),未发现越界开采迹象,并且新立发电厂附近及所在村屯未批准过此类项目和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
    因此,白城市砂石利用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合法采砂并盈利情况属实;破坏草原等生态环境采砂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3 36 洮北区林海镇铁岭村四队,铁岭学校路北,村民私自养猪大约100头,气味极大,无法开窗。 经开区  畜禽养殖     经核实,该户村民为本村农户潘某,在院内养猪50头,有异味产生。     西郊街道已对该农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农户已对养猪产生粪便做到日产日清,街、村会不定时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巡查避免再次产生异味问题。
14 37 通榆县向海乡创业村和平屯北15公里,举报人承包的300公顷草原被张某某破坏(2018年环保督查已移交公安机关,但迟迟没有回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向海乡人民政府与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张某某非法转让草原31.671公顷情况属实,事实清楚,2018年环保督察未向通榆县公安局移交此案件。此案件于2020年7月23日由县自然资源局正式移送通榆县公安机关,向海乡人民政府已将涉案地块耙除整改,恢复生态。此案正由公安机关调查中。       向海乡人民政府已将涉案地块整改耙除,恢复生态。责成创业村村委会及原承包人共同看护。一经发现违法破坏,立即报告。
14 38 电大胡同66-1号楼南侧,有一家废品回收站,每天早上用铲车收垃圾,噪声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开区  噪声污染     6月25日,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胡同内废品回收站,确有产生噪声行为,情况属实。       经开城管工作人员通知废品店更改机械运作时间避免扰民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14 39 胜利西路44号楼(金北盛世豪庭后面),有住户在空地私自种菜,并且收集厨余垃圾发酵用于堆肥,气味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开区  大气污染     6月26日,工作人员未找到当事人,经过业主委员会主任沟通,情况属实。       经开城管工作人员现场未找到当事人,但找到该小区的业委会主任,请其沟通居民速度清理发酵的餐厨垃圾。6月24日、29日、30日工作人员分别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未在白城,餐厨垃圾已洒到地里,当事人承诺7——10天后回白城清理,保证不再继续洒餐厨垃圾。 
15 40 镇赉县芦苇局胡家站附近,芦苇局局长将湿地私自承包出去用于敛财。承包者在湿地内养殖放牧牛羊,严重破坏生态。 镇赉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的胡家站是镇赉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管辖范围,2009年被划为湿地。为加大湿地管护力度,该站在管护人员缺乏情况下,依据《吉林省芦苇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该地域分别以管护的方式承包给了7人,并签订了管护协议书,并非芦苇局局长私自承包出去用于敛财,故不属实。胡家站区域有邻近(包括大安)村屯畜牧养殖户私自放牧现象,故湿地内放牧情况属实。       针对该区域放牧问题,镇赉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已责令放牧者将牲畜赶走,同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管理,杜绝再次出现在湿地内放牧现象发生。
15 41 金辉南街34号楼(老地区医院附近),城外香家常菜,营业时引风机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 洮北区 噪声污染     洮北城管执法大队到金辉南街34号(老地区医院附近),城外香家常菜现场核查,商家经营期间产生噪音,举报情况属实。       洮北城管执法大队对商家下达责令整改{(白行执)责改202110016号}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做隔音降噪处理。2021年7月4日前消除经营噪音。
    城管执法大队将加大对该商家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  
16 42 碧桂园122号楼临街门市车无尘洗车行,营业时噪声过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新城区 噪声污染     6月30日接到举报后,新区项目局联合新区城管大队,立即对涉事商户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周边居民商户进行走访询问,经核实,该商户手续齐全,洗车设备属于小型设备。 基本属实     要求立即整改,在洗车设备上加装隔音措施,并调整营业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营业打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16 43 洮南市公园一号小区,刮南风时候有异味,举报人怀疑是小区南侧的仓库或者羊毛纺织厂散发出来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 洮南市 大气污染     经核实,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2021年7月1日,洮南市通达街道办事处和洮南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委派工作人员核实。
涉案小区南侧有一处私人租赁的库房,该库房用途为存放待销售的饲料,由于近期降雨频繁,空气湿度较大,导致库房内饲料出现潮湿等现象,随即将大量饲料移出库房外进行晾晒,并且在此过程中产生气味影响周边环境。
    涉案小区南侧存在一户毛纺织厂,即红日毛纺厂,该公司正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近期降雨频繁,空气湿度较大,导致库房内原积存的羊毛出现发霉和潮湿等现象,随即将羊毛移出库房至厂区院内进行晾晒,并且在此过程中产生气味影响周边环境。
    因此,信访人举报公园一号小区南侧的仓库和毛纺厂晾晒饲料和羊毛过程中产生的气味扰民情况属实。
      针对此案件,由洮南市通达街道办事处和洮南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一是要求涉案小区南侧的仓库外饲料所有者立即将将其全部清运至固定仓库内封闭堆存,禁止露天堆存或晾晒。目前,该饲料的所有者已将其全部清运至固定仓库内并封闭堆存。
    二是要求涉案小区南侧毛纺厂立即将晾晒的羊毛清运至固定仓库内封闭堆存,禁止露天堆存或晾晒。目前,该厂已将厂区院内晾晒的羊毛全部清运至固定仓库内并封闭堆存。
17 44 镇赉县防腐厂家属楼区内,有一个废品收购厂,收购过程中噪声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 镇赉县 噪声污染     经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的废品收购厂为镇赉县志国再生物资购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废旧金属的收购与销售。噪音来源是该单位在午休时间将废旧金属装车时所产生,对附近的居民休息造成了影响。       镇赉县生态环境局下达了督办单,要求该企业:1.将装卸废旧金属的时间进行调整,避开休息时间;2. 告知工人在移动废旧金属时多加注意,避免噪声超标排放。
18 45 新城区C区北侧路边的烧烤摊,营业时产生极大噪声和油烟。 新城区 餐饮业污染     7月5日接到举报后,新区项目局联合新区城管大队,立即对涉事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因上午路边摊位未出摊,下午5点以后新区城管大队再次前往,对路边摊位进行了驱离。       已经对涉事摊位进行驱离,今后加大执法力度,杜绝路边摊出现。
19 46 洮南市万宝乡北侧加油站村民李某、迟某等养殖猪近千头,气味极大。 洮南市 畜禽养殖      经核实,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2021年7月8日,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洮南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涉案地点北侧存在一户散养户,主要经营者为李某(与迟谋为夫妻关系),养殖种类为生猪,数量为1400头,并且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露天堆存,产生气味较大。
   
    针对此问题,由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要求该散养户对积存的粪便3日内清运完毕。目前,已对积存的粪便(约10立)清运完毕。
    2、要求该散养户在日常养殖过程中做到粪便不堆存、日产日清、定期消毒,严格控制粪便尿水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3、选派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其该散养户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堆存粪便、及时清运等,达到减少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污染类型必须填写(从以下10种污染类型中选填,需填写文字污染类型,可同时填写多类污染类型):
1.水污染   2.大气污染   3.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   5.电磁辐射   6.生态破坏   7.土壤污染   8.畜禽养殖  9.扬尘污染  10.餐饮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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