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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华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5000吨粮食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0-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华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5000吨粮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

  传  真:0436-3322828

  通讯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华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5000吨粮食建设项目

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

白城市华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企业现主要经营业务为谷物磨制、研磨及精加工。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稻米15000t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自动一体化密闭处理设备,利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各加工工序(清粮、去石、砻谷、立磨、抛光)产生的粉尘,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在粮食卸载、输送、初清筛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须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和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该《报告表》的建议,妥善贮存与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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