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40号)、《白城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白正发〔2017〕8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白城市3家企业列入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白城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土壤环境监测,并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报告》,在辖区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开的同时,现将相关企业监测数据报告在白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