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第5-7批补报 (2018年11月29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409 |
一是2006年,陈某某承包黑水镇林牧场89公顷草原,承包期内损毁167.37亩草原,并建成2公顷鱼塘,破坏生态草原。2018年4月,当地公安机关将陈某某扣押但当天又将其放回。
二是黑水镇镇政府砍伐林牧场95公顷防护林并将木材出售,后将林地改为耕地。经林牧场工作人员多次举报后,在当地森林公安部门监督下,黑水镇政府和承包者恢复造林40公顷,期间又毁坏2公顷林地改为种植玉米。 |
白城市洮南市 |
生态 |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10日,经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核实,陈某某于2007年1月,承包黑水镇林牧场草原166.9公顷,非法建鱼塘草原4.5亩,毁草耕种167.37亩。2018年3月29日,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将此案移送洮南市公安局,2018年4月18日,洮南市公安局将陈某某刑拘,后被取保候审。2018年6月28日,洮南市公安局向洮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8年11月10日,经洮南市黑水镇政府、林业局、公安局核实,涉事地块共75公顷,其中:依法采伐7.92公顷,造林成活率低面积38.24公顷,未补植面积2.84公顷,剩余面积为纯林。2016年4月8日,黑水镇政府依法采伐林牧场林地7.92公顷,当年秋季全部还林,但2018年春季邱某将其中2.1公顷林地毁坏耕种;2018年秋季黑水镇政府对造林成活率低的38.24公顷重新造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该案所述期间又毁坏2公顷林地种植玉米,实际面积为1.75公顷,该地块是黑水镇政府发包给张某某的。根据国土二调图显示及现场核实地块性质为裸地,不是林地,举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由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将陈某某毁坏草原案件移送洮南市公安局处理;2018年11月15对陈某某毁坏草原建鱼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其三日内推平违建鱼塘,现已整改完毕,由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制定恢复草原植方案并组织实施,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植被恢复。毁草耕种167.37亩现已恢复植被。
第二个问题:由洮南市林业局、黑水镇政府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对不合格林地,于2019年5月10日前补植完毕,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成活成林。 |
无 |
(*) |
2 |
519 |
2018年7月,大安市田某某在福顺镇洮儿河河套内非法采砂,破坏河道长达4公里,同时破坏村民7垧多耕地。2016年当地相关部门对河套、护坡进行维护期间,工作人员对河套破损问题未进行全面维护,村民耕地存在被淹的风险。举报人多次向各级水利部门反映上述问题,均不予受理。 |
白城市洮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2日洮南市水利局、福顺镇、国土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未发现田某某在洮儿河河套内非法采砂。2018年8月10日,经水利等部门批准开办郑某砂场和忠心砂场,审批了五个采砂点,采砂范围900米,并核发了采砂许可证。2018年9月20日两处砂场都已停止采砂,未破坏河道。经洮南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实地用GPS定位,落在国家二调图上,该涉案地点范围内不存在耕地,地块性质为河滩,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2016年至今,未对该涉案地点进行护坡维护。洮南市水利局、白城市水利局、省河务局前期接到信访案件后,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举报人反映情况,并给予答复。2018年10月22日,水利部门再次进行现场核实,在洮儿河河道内未发现4公里破坏情况,但存在一个砂石盗采点,对河道造成了破坏,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初某已被刑事拘留。 |
基本属实 |
2018年10月20日已将砂场取缔,采砂设备已全部移除河道,采砂管理房已全部拆除。 |
无 |
(*) |
3 |
705 |
白城市镇赉县沿江镇西二龙村四家子屯南,莫莫格自然保护区鹅头保护站区域内有400余公顷湿地和草原,被人非法开垦改为耕地。举报人称沿江镇政府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不作为,要求依法查处上述问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白城市镇赉县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在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开垦耕地内容基本属实,现地核查实际面积为313.3公顷。其中,国土部门登记的二调不稳定耕地243.8公顷,镇赉县政府今年5月份已决定将全县国土二调不稳定耕地纳入长期整改范围,2020年停止耕种。其他被开垦的地块面积69.5公顷,这部分土地在国土部门登记为内陆滩涂(其中的8.2公顷在林业部门二调湿地资源档案范围内),被村民开垦为旱田。 经调查,举报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不作为内容部分属实。虽然今年春天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耙地专项行动,对农作物进行了耙除,但耙除不彻底,加之后期监管不力,在69.5公顷违法开垦的耕地中仍有庄稼生长和粮食采收行为,并且未得到有效恢复。 |
部分属实 |
省林草局要求镇赉县政府会同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是国土部门登记的243.8公顷二调不稳定耕地明年停止耕种行为,开展整改恢复工作。二是国土部门登记为内陆滩涂的69.5公顷耕地(含林业部门纳入档案范围的8.2公顷湿地),明年停耕并恢复自然资源生态属性,对其范围内的农用设施、矮围等立即整改,明年5月份前彻底清除;三是今年11月底前清除农田残留物并修整保护区核心区微地形地貌。四是加强保护区巡护监管,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开展土地资源管理,落实责任,坚决防止明年春天出现反弹复耕现象。 |
11月17日省林草局召开党组会议,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管保护领导孙鹏在对违法开垦耕地进行整改工作中存在不负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给予孙鹏同志诫勉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鹅头保护站站长王波、资源科科员何永生(胡家窝堡保护站原站长)对违法开垦耕地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何永生行政警告处分。 |
(*) |
4 |
712 |
一是2017年,周某某和牛某破坏红岗子乡新河村的草原并私自挖土售卖谋利。二是2018年,周某某破坏草原种小麦。 |
白城市大安市 |
生态 |
2018年11月13日,经畜牧局工作人员到现场采用GPS采集坐标,并与国土“二调”数据库进行比对,反映的地块不在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斑块内。反映破坏草原问题不属实。
第一个问题:
2018年11月13日,经水利局、红岗子乡深入现场调查,并与村干部和群众交谈,核实周某某现任红岗子乡新合村村书记;没有核实到牛某。
经调查核实,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反映周某某存在私自挖土售卖牟利行为。经水利局、红岗子乡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详细调查,未发现有明显的取土存在,现场为水面。反映周某某和牛某破坏红岗子乡新河村的草原并私自挖土售卖谋利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
2018年11月13日,经水利局、红岗子乡工作人员向周某某问询,周某某反映自己根本没种植过小麦,其哥哥在小河山(地名,位于月亮泡水域沿岸,属于新合村五队的集体在册耕地,不属于蓄滞洪区草原)自己承包的耕地里种植小麦,是合法种植,没有破坏草原种小麦,反映种植小麦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向群众加大宣传解释,该地块不是草原,是耕地,消除群众误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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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24 |
洮南市二龙乡二龙村村书记李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07年伙同乡林业站站长孙某某,在二龙村二社草原上围壕、建生态园,毁坏30垧草原;二是在二龙乡二龙村3社和4社开垦草原种地、放牧,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
白城市洮南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13日,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洮南市林业局现场核实、询问村干部及部分群众,2007年在二龙村二社草原上挖围壕属于洮南市林业局承办的《吉林省洮南市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草建设》工程中“防护沟” 建设部分,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举报问题属实。
2009年8月,洮南市林业局依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2009年西部荒漠化治理区域(生态草)工程设施修建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责成二龙乡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孙某某在二龙村村支书李某某配合下,将二龙村二社近440公顷草原建设成了生态草(非生态园),毁坏30垧草原情况不属实,为管理生态草建管护房1座,属该工程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8年11月13日,洮南市二龙乡人民政府和畜牧局现场核实,没有放牧行为,举报放牧不属实;二龙村3、4社共有草原123.04亩,开垦地块约20多块,面积约5-6公顷,举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二个问题:由洮南市畜牧局和二龙乡政府负责落实,具体措施为:一是针对涉案地点内毁坏草原情况进一步加大力度排查、测量,摸清具体毁坏草原地块数量、毁坏草原面积及具体涉案人员,待上述情况查清后,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二是制定还草方案并严格落实,明确还草方式和时限等。三是以办理此案件为契机,加大排查力度与频次,如再发现毁草违法等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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