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标题:
白城市在十一五、十二五以及十三五期间与省政府签订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包括减排比例目标以及最终目标值)以及完成情况
来信时间:
2020-07-14 11:17:08
来 信 人:
【网民】
来信内容:
白城市在十一五、十二五以及十三五期间与省政府签订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包括减排比例目标以及最终目标值)以及完成情况
回复部门:
白城市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0-07-20 11:22:35
回复内容:
您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方式,确保各项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全面完成了减排任务。一是“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8988.27吨以内、氨氮控制在3112.39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11063.65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6713.88吨以内。二是“十二五”期间,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2345.24吨以内、氨氮控制在2602.25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18700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28300吨以内。三是“十三五”期间 ,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2083.24吨以内、氨氮控制在2447.25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15700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23000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