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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来源: 时 间:2022-07-07
  年初以来,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6月未,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5天,占比92.2%,PM2.5每立方米30微克。境内嫩江、洮儿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白城的蓝天、碧水、净土。对秸秆离田和全域禁烧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现场督办,完成秸秆离田985.76万亩(320.93万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核定并分配纳管企业碳排放配额,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全市11个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其中,10个设施已试运行。向海水库已修建引洮入向补水工程,实施水生态修复。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吉林省白沙滩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报告》已上报水利部审查,规划总投资2.3亿。完成我市第二、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圈定、界碑及警示牌设置等,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32个行政村治理任务已完成9个。开展全市畜禽养殖专项行动,对辖区内287个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密集村等开展排查整治。推进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谋划项目并进入中央资金项目库。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指导78家涉危企业规范管理。
  二是坚决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整改要求,坚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坚决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把信访案件解决到位。目前,已印发《白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中央、中央“回头看”和省级督察共9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8项,1688件案件已结案销号1687件,剩余3项省级督察整改任务、1件中央“回头看”信访案件正在序时推进。第二轮中央督察共36项整改任务正在序时推进,26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销号251件。
  三是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环境消杀。统筹疫情期间各项环境消杀任务,实现对封控小区、隔离场所、病患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全市全口径消杀142.95万个点位,全部做到即转即消、即时即消,确保环境安全。闭环管理医疗废物,累计安全处置634.38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36.22吨,涉疫生活垃圾432.88吨,一般医疗废物165.28吨。通过不懈努力,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
  四是加强环境服务监管能力。开展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工作,完成12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开展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53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48次,非现场检查914次,执法部门服务企业89次。
  五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政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两个要点、两个计划、一个清单”,确定13个专题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引领示范作用。6月20日,迎接东北督察局刘阳明专员到白城开展支部共建活动,配合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实地检查核查。组织“迎七一、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适时开展廉政教育。
  下一步,白城市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幸福生活的增长点。一是扛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部门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生态强省建设要求,坚持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功夫,抓源头、抓管控,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推动年度任务按照时序要求销号清零。对已经整改的,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对剩余任务,挂牌督战、必保完成;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推进白城“一城三区”建设(构建区域中心城、构建生态经济先导区、构建乡村振兴创新区、构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突出创建重点,压实创建责任,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五是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党建责任落实。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各类事项流程,严守廉政建设底线,确保干部职工不出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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