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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召开《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培训会议
来源: 时 间:2022-06-24

 

 

  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物主要包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四项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影响很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 车载终端》《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 企业平台》《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2022年6月20日下午,全市《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培训会议在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动车监管人员以及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会议邀请了经验丰富的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王刚同志,对《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授课和讲解,并与大家进行交流和现场答疑。

 

 

 

  通过此次新标准培训,全市将进一步压实检验与维修机构主体责任,为推进全市机动车排放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实现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闭环管理。更将加深了机动车监管人员以及各检测机构对标准内容的理解、掌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提升环检技术能力,强化车检机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便民服务意识及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在正式培训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华景龙同志,对本次培训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做好机动车检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虚心学习,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要强化帮扶指导,规范检验检测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工作,共同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推动全市机动车检验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据了解,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定期检验和监测,是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文明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更是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的民生工程。(作者: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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