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会 | ||
来源: 时 间:2021-12-14 | ||
按照“中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21年12月13日上午,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会峰主持学习会并进行了领学,市生态环境局在家的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本次集中学习。 张会峰同志围绕学习贯彻《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从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辅导解读。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自觉维护《条例》权威,加强自我约束,牢树思想意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统筹新时代环保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新任务,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作者:任增群 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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