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白环园审字〔2021〕2号) | ||
来源: 时 间:2021-03-3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的规定,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对吉林省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吉林省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白城市东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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