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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德信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园审字〔2019〕12号)
来源: 时 间:2019-12-06

白城德信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城德信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专家审查意见收悉,该《报告表》基本符合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依据之一。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白城市工业园区辽河路1066号。项目建设LB2000型间歇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设计年产沥青混凝土1.1万吨,主要供给白城地区道路建设使用。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生活污水须经工业园区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系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导热油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应对保温沥青罐呼吸口安装集气及吸附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与苯并[a]芘气体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上料部分及皮带输送等生产设备进行封闭管理,有效降低异味和粉尘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减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厂区南侧需设置声屏障,有效降低噪声对南侧戒毒医院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城镇垃圾处理厂处理。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须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处置。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五、此批复由白城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督执行。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2019年1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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